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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禅城区Y954佛澜线(金澜北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2月26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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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禅城区Y954佛澜线(金澜北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禅发改投【2013】124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建设规模:本工程所涉及改造的人行道道路总长约2.15km,宽约4—10m,涉及改造面积约2307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682万元,招标部分估价约585万元。

(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格 。

(5)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更换人行道铺装、增设非机动车道铺装、规范无障碍设施、翻新路缘石、改造树池边框、增设人行道护栏、检查井及雨水口周边加固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已通过有效的年度审核。

(2)、投标人必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曾独立完成至少一项质量合格的且合同总价在470万元以上(含)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为准)。

注:上述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者缺一不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持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2)、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提供至少近半年(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社保参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印章。

3.4 信誉要求:

(1)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广东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不予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4)、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12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不予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注: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没有评价等级的,统一按B级计。】

3.5 其他要求: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  法定代表人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3.6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投标。

 

3.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   上 午    9 时至   12 时至 2013 年   12 月  26  日   下 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 参加投标报名。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 在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佛山琼花影剧院西侧,联系电话:0757-82622848)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

4.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

(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结合施工图纸,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考察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或意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文件、图纸和踏勘项目现场的疑问,应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通过书面传真的方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757-81854265)。投标人传递的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公告为准。

6.2 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人员等需要公示的材料,将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  张工、蔡工       

邮  编:528000                            邮  编: 528000          

电  话:0757- 82025556                     电  话:0757-82298632     

传  真:                                  传  真:0757-81854265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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