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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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封开县南丰镇城区水毁道路修复改造工程 |
项目类型: | |
项目地址: | |
招标起始时间: | 2013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
结束时间: | 2013年12月30日 17时00分 |
发布时间: | 2013年12月24日 |
点击次数: | |
项目说明: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封开县南丰镇城区水毁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已由封发改字[2013]1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①项目性质:修复;②工程地点:南丰镇;③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④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⑤工期:60日历天;⑥建设规模:总工程造价约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申请投标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已经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③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IC卡的企业;潜在投标人进行报名时须持有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投标单位在2013年11月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材料;并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企业投标员)持下列相关资料到封开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与刷卡报名,报名后签署诚信声明。
①投标申请函(格式自定);②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原件;③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人员情况表(情况表须包括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相关人员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书;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委托人(企业投标员)身份证、企业年度或季度IC卡及投标员IC卡;⑤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不接受报名。
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地点:封开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开县江口镇东堤路28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电话及传真:0758-6668827,联系人:陆生)。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周先生 0758-6293383 招标代理:潘先生 0758-6662362
招标单位: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健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封开分公司
日期:2013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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