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澳县城龙滨路改造工程 |
项目类型: | |
项目地址: | |
招标起始时间: | 2013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
结束时间: | 2014年01月14日 10时00分 |
发布时间: | 2013年12月25日 |
点击次数: | |
项目说明: | 一、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含联合体)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期间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均可)。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做为牵头人,另一方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明确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招标人: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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