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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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贺平涌整治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2月30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4年01月06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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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平涌整治工程(三期)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1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区水利建设计划资金安排,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禅城区南庄镇。

2.2建设规模: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标准整治贺平涌。拟整治河涌长度约515m,河涌底标高为-1.50m(珠基,下同),河涌岸坡比为1:1.5、河涌宽度不小于10m,重建交通桥梁1座,2孔,每孔净宽4.8m,桥面宽10m。本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项目总投资约59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中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

2.4招标估价:520万元。

2.5计划工期: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 6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BB或以上等级,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查询信用等级评审结果),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并具备佛山市水务局核发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要求: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时起,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派出人数要求:1人;

3.7其他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②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 1 人;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 1 人;

④施工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⑤质检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⑥质量评定员:具有岗位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⑦安全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且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至少近半年(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3.9信誉要求:

3.9.1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9.2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2010年1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合同价4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且通过工程验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证明(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并能提供政府工程交易中心相关网站中标信息的网上查询路径;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于2013年_12_月_30_日 9时00分至2014年_1_月_6_日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参加投标报名。

4.3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02室,联系电话:0757-82276913)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等资料,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     地  址:佛山市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02室

联 系 人:谭生                       联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85393798              电    话:0757-82276913              

传    真:0757-85381937              传    真:0757-8227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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