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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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4年01月03日 17时00分
结束时间:2014年01月10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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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建用地【201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工程暂定建安预算费约8236710.61元(以财局最终审定为准)。投标折率最高限价为100%。

2.3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等,工程量按实结算。 2.4   施工工期:60日历天,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2.5   定标方式:随机合理低价法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到帐证明为依据。 2.7   进度款支付方式

1、不设工程预付款。

2、工程款每月按上个月完成合格工程的80%支付。

3、工程变更增加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时再统一支付。

4、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5、工程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留金。在工程保修期(工程正式移交后一年)满及竣工验收资料经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6、以上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人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禁止参加该项目投标。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外省企业必须已办理进入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且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通过终审合格公示,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不得有在建工程。

3.7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已经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信息录入,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不得有在建工程。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近半年(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3.9企业业绩: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价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或农业园区建设工程(业绩以合同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土地平整、机耕路、排灌渠衬砌、鱼塘整治中的至少一项内容为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需工程交易服务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并提供可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或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与资格后审提供业绩不一致,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1名施工员,持有效的施工员上岗证,必须为本企业员工。;

3.11 信誉、履约情况,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a)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b)企业2011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且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无诉讼;

c)企业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

d)企业201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并且在同一年度周期内没有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

e)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f)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 投标人企业的信用等级必须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的信用等级BBB级或以上,须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的网页打印件。

3.13投标人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4投标人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附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3.15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16 根据佛发招改【2013】11号文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和获奖情况需联同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1月3日至2014 年1月10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的复印件;;

4.1.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4.1.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6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已经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信息录入,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不得有在建工程;

4.1.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交原件)

4.1.8企业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上述对应要求业绩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可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网页)。

4.1.9、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4.2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4 年1月3日至2014 年1月10日17: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取(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2号;电话:87729978),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定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定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回。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待定,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待定,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全程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为准。

2、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诚信证明或其他需要公示的材料,在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

标代理
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地    址:

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2号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谢先生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87239311

电    话:

87729978

传    真:

 

传    真:

8773912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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