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建用地【2013】22号、三建用地【2013】23号、三建用地【2013】26号 、三建用地【2013】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一共分为潦边片区、六一片区、永平一片区、永平二片区四个标段,其中建设规模如下:潦边片区约117.78公顷,六一片区约201.21公顷,永平一片区164.4公顷,永平二片区111.96公顷。各标段的主要工程内容为:进行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以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本工程各个标段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
2.1、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工期:各个标段均为60个日历天,各标段必须在2014年4月10日前完工。
2.3、承包方式:本工程各个标段均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等,工程量按实结算。
2.4、评标和定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5、本工程各个标段的暂定预算建安费(预算建安费以三水区财政局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分别为:潦边片区177.03万元;六一片区301.74万元;永平一片区247.12万元;永平二片区167.87万元。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报价采用报价折率的方式,投标报价折率的最高限值为100%。投标报价折率不能超出报价折率最高限值,否则作废标处理。(报价以%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6、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分别为:潦边片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六
一片区人民币肆万仟元整(¥40000.00元);永平一片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永平二片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2.7、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不设工程预付款。
2、工程款每月按上个月完成合格工程的80%支付,中标人在收取月进度款时须提交已完合格工程的相关资料。
3、工程变更增加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时再统一支付。
4、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5、工程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留金。在工程保修期(工程正式移交后一年)满及竣工验收资料经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6、以上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人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2.8、其它说明: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工程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段的投标,但本次招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外省企业必须已办理进入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且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通过终审合格公示,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6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已经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信息录入,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不得有在建工程;(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
3.7投标人企业的信用等级必须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的信用等级BBB级或以上,须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的网页打印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5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注明所报标段):
4.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复印件;
4.1.4、企业主要负责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注册建造师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拟派安全员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1.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本工程的拟派建造师的报名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4.1.6、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已经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信息录入,须提供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不得有在建工程;(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
4.1.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1.8、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4.3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注明所报标段)于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投标的,可以只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个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路10号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路10号3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伍先生 |
联 系 人: |
陈小姐、李先生 |
电 话: |
0757-87293361 |
电 话: |
0757-87793282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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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7-8779328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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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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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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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