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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禅西大道二期(南北大涌西侧塱沙路至2号泵站)自流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4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4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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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禅西大道二期(南北大涌西侧塱沙路至2号泵站)自流管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禅城区、张槎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5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片区。

2.2建设规模:沿禅西大道(南北大涌西侧塱沙路至2号泵站)西侧铺设污水管,总长约923米(管径DN400)、压力管总长约500米(管径DN250)、预留支管、新建管道附属设施、新建2座临时截污泵井及路面破除、修复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152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中的全部内容。

2.4招标估价: 828万元。

2.5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2资质要求:具有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7.1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7.2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并且不能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3需提供在本单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8其他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施工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资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④安全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资格证书,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上述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投标单位代表需提供在本单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9信誉要求

     3.9.1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9.2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1年1月1日起)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40万元(或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且所有相关业绩必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公告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指网址后序名为gov,且中文名能看得出招标管理职能的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指各地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的招标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_1_月_13_日 9时00分至_1_月_17_日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参加投标报名。

4.3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02室,联系电话:0757-82276913)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等资料,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联 系 人:招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80599 

传真号码: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02-304房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76913    

传真号码:0757-82276913

2014年1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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