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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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石湾第三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4年01月28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4年02月08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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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湾第三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函[2013]118号及禅发改投函[2013]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根据教学需求对校运动场现状进行改造。具体包括跑道、投掷区、篮球场硬底化铺胶,器械区移位改建以及扩建学生健身区等,所涉及修缮、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4招标估价:工程总投资2,110,588.40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通过年检。

    3.2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建设部门或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两块拟用于本工程的塑胶跑道材料面层样板,规格为300mm×300mm×13mm,并在2014年2月18日15时00分至16时00分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人员的见证下递交样板,并对其中一块样板进行编号,样板收取完成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人员回避)当场随机对另外一块样板进行编号,样板当场密封,第一次编号的样板留存,第二次编号的样板统一打包后,立即电话通知快递公司送至中国田径协会指定的塑胶面层理化性能检测实验室检测(包括化学性、物理性检测),检测等相关费用在投标单位递交样板时以现金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员【检测费用暂定人民币4000元,具体按实际发生金额实行中国田径协会多退少补,编制号码序号时保存录像记录以备查验】,检测结果没有检出项目的投标单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开评标环节,检测结果中有检出项目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开启,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样板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要求

    3.8.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3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

    3.8.2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并且不能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3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9 信誉要求

   3.9.1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9.2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1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11年1月1日起),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或以上同类体育设施施工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其中:中标通知书须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且提供正确的网上查询途径)、施工合同(或协议)以及竣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于2014年1月28日9时00分至2月8日17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参加投标报名。

4.3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及报名资料复印件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 8楼 814-817室(佛山分公司),联系电话:0757-83205201-60】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等资料,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和平路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

(近石湾公园)红卫岗319号                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 人:艾小姐

电  话:0757-82665561                  电    话:0757-83205201-60

传  真:0757-82665561                  传   真:0757-832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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