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当前位置: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招标信息 > 项目信息
关键字:
类 型:
项目名称: | 三水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之西南市场台架改造工程 | ||||||||||||||||||||||||||||||||||||||||
项目类型: | |||||||||||||||||||||||||||||||||||||||||
项目地址: | |||||||||||||||||||||||||||||||||||||||||
招标起始时间: | 2014年03月24日 08时30分 | ||||||||||||||||||||||||||||||||||||||||
结束时间: | 2014年03月28日 17时00分 | ||||||||||||||||||||||||||||||||||||||||
发布时间: | 2014年03月25日 | ||||||||||||||||||||||||||||||||||||||||
点击次数: | |||||||||||||||||||||||||||||||||||||||||
项目说明: | 1.招标条件
三水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之西南市场台架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三发规资[2013]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代建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周边景观改造工程之西南市场台架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新建630kVA埋地箱变共2台;敷设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240mm2共60米;敷设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70mm2共60米;安装低压电缆分支箱共4台;敷设低压电缆ZRYJV-0.6/1kV-4*185mm2共620米;敷设低压电缆ZRYJV-0.6/1kV-4*120mm2共200米;敷设低压电缆ZRYJV-0.6/1kV-4*50mm2共185米;砌筑电缆盘圈井1座;砌筑电缆中间头井共2座;浇筑箱变基础及电气调试等。工程建安预算费为3039433.19元,最高限价3039433.19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35224.59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工期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计划开、竣工时间: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
2.8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工程款付至已完合格工程的80%;
(2)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已完合格工程的80%;
(3)审定结算后30天内,工程款支付至三水区财政局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30天内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不进行资格审查,经报名合格的申请人全部成为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要求具备以下之一的施工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若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则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则提供注册所在地供电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证明文件。】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指 2012 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于 2013 年1月1日以后颁发的为有效。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3投标人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诚信备案登记,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程[2010]376号文;且须通过佛山供电局2013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2013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的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3〕13号文件公布为准;且为2013年度电力行业信用企业,获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定的2013年度电力行业信用企业称号,相关企业名录以中电联科技[2013]481号文件公布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5.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5.1.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提供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B证复印件;
5.1.5、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身份证复印件;
5.1.6、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则视为未备案企业及未备案人员;
5.1.7、投标人提供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诚信备案登记相关证明文件(以广电程[2010]376号文为准);提供须通过佛山供电局2013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2013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的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承包商的相关证明文件(佛供电生〔2013〕13号文件为准);提供获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定的2013年度电力行业信用企业称号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电联科技[2013]481号文件为准);
5.1.8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携带相应原件备查(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5.2 投标人报名后请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取(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2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4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如需踏勘现场,请投标人自行前往。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每个标段提交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6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拟定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固定投标员须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固定投标员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gdzcgc.com/)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2014年3月24日 | ||||||||||||||||||||||||||||||||||||||||
联系方式:此信息需要企业会员登录后查看,请先登录。 | |||||||||||||||||||||||||||||||||||||||||
会员登录 | 用户名: 密 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