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本项目已由怀发改[2013]4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怀集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集县大岗镇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工程地点位于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内,涉及白鹤村、大岗村、大钟村、集义村、莲会村、岭岗村、莫屋村、上石村、石群村、四保村、谭珠村、镇南村共12个行政村; 2.3计划工期:工期为120日历天; 2.4工程总造价:约1861万元; 2.5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建设施工总承包,建设规模约15000亩。
三、 投标单位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还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省外要求一级); 3.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人的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 3.4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并在2009年至今没有不良记录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未发生过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列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并提供资料为真实的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4.1投标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企业拟参与项目投标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 4.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4水利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5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通过终审企业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在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备案登记表; 4.6供近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备查,并提供联系电话); 4.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有效诚信声明回执、勘察现场回执参加投标报名。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分正、副本),用A4纸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编制完整目录、连续页码,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到现场核对报名,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即时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
五、其他相关要求 考虑到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将由招标人组织已报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本项目建造师、安全员于2014年 3 月 28 日上午9:00时集中(于本项目招标人地址大门口集中)亲自勘察现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第二代)原件,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 (第二代)原件,安全员的资质证书,企业拟参与项目投标人员相关学历证书原件,职称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有缺席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有效勘察现场回执于2014年 3 月 28 日下午15:00至16:30到招标人办公室签订诚信声明,如有缺席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2014 年 3 月 31 日至2014 年 4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至11:00,下午15:00至16:30接受报名,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发售招标文件(2000元/份, 售后不退)。时间地点同上。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西江日报》、《民营经济报》、《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集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电话/传真:0758-5860559 地址:怀集县怀城镇上郭北路怀集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招标代理: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传真:020-81257481-307/8125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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