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文化中心项目艺术馆超前钻项目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社【20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佛山市佛山新城天虹路以南、吉祥道以东、富华路以北、华康道以西地块。项目总
费用约108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地质勘察(超前钻)及施工过程的勘察技术服务,本项目工程桩超前钻总钻孔数
约205个,每孔长度暂按35米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的勘
察资质。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2011、2012
年度的年审合格(含)以上或2012、2013年新登记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
理办法(试行)》办理完成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成功独
立完成过至少1项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类似工程的勘察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
近6个月(即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
件核对后退回)。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曾成功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类似工程的勘察业绩【须同时提
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应附2009年~2011年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的复印件,各年度净利润应为盈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第7和8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和《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
证原件,于 2013 年 03 月 04 日上午 09时 30分至 2013 年 03 月 08 日下 午 17时(北京时
间,下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详细地址)报名。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琼花影剧院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
间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详细地址)报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邓 工 联 系 人: 何 工
电 话: 0757-29836303 电 话: 0757-82298632
传 真: 0757-81854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