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穗发改人口〔2011〕10号、穗发改人口〔2013〕1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民政局 现对广州市福山公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福山公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833936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6279152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
四、工程估算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为22500万元,本项目施工监理费预计发包价约为367.8375万元。
五、资金来源:市政府统筹安排,多渠道筹集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以下内容的监理服务:
(1)建筑装饰工程:包括办公用房、后勤用房、综合服务用房的土建及装修,总建设面积约21582㎡(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建筑高度<24m,建筑层数<14层)。
(2)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电气工程(高低压配电柜和动力配电照明及防雷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弱电系统(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及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停车场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等)、骨灰楼智能化管理系统、环保工程、专用及其他工程。
(3)墓区建设工程:近期建设墓穴1200穴,包括墓穴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
(4)室外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外水外电工程、室外广场及雕塑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园区湖泊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停车场工程、大门牌坊工程、围墙工程、路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年 5 月 31 日至2013年 6 月 4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年 6 月 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年 6 月 9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0年 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民政局,电话:020-83393611,地址:广州市西湖路99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