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诚信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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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公约

讲诚实,守信用,作为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被社会所认同和遵守。作为以技术和知识服务于社会的勘察设计行业,讲科学、讲诚信更是行业的立业之本。勘察设计工作是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的先导,做好勘察设计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诚信服务的宗旨。

为规范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保护勘察设计企业的合法权益,共同创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公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坚持依法执业,遵循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勘察设计的各项政策与法规,认真执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以质量和诚信取信于社会,树立现代文明企业的新形象。

二、坚持质量第一、精心勘察、精心设计,技术创新,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校审,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先进性。

三、坚持合法经营、平等竞争,自觉做到不压价竞争,不弄虚作假,不剽窃、抄袭和私自转让他人成果,坚决维护市场秩序,主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以诚信为本,加强行为自律,认真履行合同,讲求职业道德,信守承诺,加强信用建设,自觉维护行业和单位的信誉。

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自律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共同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

六、保护自然的和人文的文化,美化人居环境,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为民造福。

七、坚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做到“五不”。

1.不越级或超越证书范围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2.不伪造、出借、转让、出卖图签、印章和资质证书;

3.不推销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建材产品与设备;

4.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不以回扣、贿赂等不当或非法手段承览勘察设计任务。

5. 不迁就业主做违法、违规设计。

凡参加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各会员单位均应遵守以上公约。各勘察设计企业相互监督,对违反本公约者有义务向协会投诉和举报,经协会核实后,将备案通报,严重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本公约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执行。

 

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07年11月1日